- 索 引 号:QZ00143-0200-2026-00025
- 备注/文号:泉医保〔2026〕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11
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地中海贫血等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医保规〔202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泉医保〔2023〕117号同步废止。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11日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地中海贫血等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保障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合理治疗需求,经研究,我局对《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地中海贫血等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医保规〔2023〕4号)进行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新问题、新情况,请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报告。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0年。闽医保规〔2023〕 4号同步废止。
附件:1.基本医疗保险地中海贫血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
2.基本医疗保险尘肺病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
3.基本医疗保险儿童康复治疗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
4.基本医疗保险学生意外伤害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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