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200-2023-00158
- 备注/文号:泉医保〔2023〕12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1
各县(市、区)医保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我市医保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市局决定举办2023年度全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和办案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全市医保系统执法办案单位办结的普通程序类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选方式
实行现场评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评查实行百分制,分解确定各项分值,90分以上为合格案卷,90分以下为不合格案卷。
三、评选内容
主要依照福建省司法厅最新印发的《福建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附件1)进行评查,主要内容有:
(一)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是否适格
1.行政执法单位是否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二)行政处罚是否规范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一是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有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引用条、款、项、目是否准确完整;三是行政处罚种类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事实是否认定清楚,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
4.一般处罚程序是否合法。一是否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二是否由两名以上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三是重大行政处罚是否经过法制审核。四是行政处罚是否全过程记录,对查封、扣押和强制拆除等可能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行为,是否全过程音像记录;五是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或依据是否告知当事人,并告知其陈述和申辩权利,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六是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是否依程序告知当事人具有听证权和申请听证期限,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是否依法举行听证;七是否适用自由裁量基准,自由裁量基准是否适用准确;八是否已经制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是否正确适用;九是行政处罚决定是否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是否经过集体讨论程序;十是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证;十一是行政处罚文书是否公示。
5.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52号)要求报送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6.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执行到位。
(三)执法案卷是否规范
1.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2.行政处罚案卷是否按照《福建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装订归档。
四、案卷报送
各执法办案机构应于2024年1月20日前向市局稽查科推荐2023年度办结的普通程序类行政执法案卷1-5件。
五、案卷评查
由市局稽查科牵头组织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业务骨干,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考评组进行案卷评选工作。初评后,考评组将考评问题书面反馈各行政执法办案机构,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书面反馈的5日内提交书面申诉意见,考评组将对申诉意见组织集体复议,形成评查工作情况。市局将根据考评组提供的评查工作情况,形成最终评查结果,对于执法办案质量好、案卷装订规范的,将评选一批优秀案卷和办案能手,并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评选活动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医保分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其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与优化营商环境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相结合,全面提升医保领域行政执法办案水平。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医保分局要积极配合案卷评选工作,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实事求是将参评卷宗报送市局稽查科,确保案卷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无理由未报送或者少报送的单位,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三)注重工作结合。各县(市、区)医保分局要把做好案卷评选工作与日常执法业务结合起来,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与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联系人:市医保局稽查科张振斌,联系电话:28288977
附件:1.福建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2.行政执法案卷目录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