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核定结膜松弛矫正术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泉医保规〔2024〕13号

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我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核定结膜松弛矫正术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16号)文件要求,结合试行期我市医疗机构开展执行情况,经研究,决定对结膜松弛矫正术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正式核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结膜松弛矫正术、胃底折叠术等5个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其中4个项目含小儿项)的医保支付政策及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具体详见附件)。

  二、市医保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保障结算与收费信息系统的顺利衔接,确保政策有效落地。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市医保监测中心要加强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监测分析,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市医保局。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规范收费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经导管二尖瓣成形术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闽医保〔2022〕92号)中的结膜松弛矫正术、胃底折叠术等5个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时限顺延至2024年12月31日,以往本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泉州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表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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