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核定结膜松弛矫正术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12-05 09:5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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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4日,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核定结膜松弛矫正术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8月16日,省医保局出台《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经导管二尖瓣成形术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闽医保〔2022〕92号),文件新增项目结膜松弛矫正术等5个价格项目,试行期2年,2022年9月20日起执行,试行期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医保不予支付。试行期届满后,按照我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管理有关规定,省医保局结合全省有关医疗机构试行期自主定价情况和实际开展情况,于2024年10月30日出台《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核定结膜松弛矫正术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16号),正式核定相关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将相关项目的试行期顺延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做好相关项目同省上的衔接管理,进一步满足我市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起草此份文件,在1月1日起同步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二、主要内容

  (一)核定项目价格

  核定结膜松弛矫正术等5个新增项目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泉州市公立医疗价格,其中结膜松弛矫正术、胃底折叠术、半月板缝合术、距腓韧带缝合修补术等4个项目的小儿分项同步制定价格。

  (二)医保支付配套

  结膜松弛矫正术(小儿结膜松弛矫正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胃底折叠术(小儿胃底折叠术)、半月板缝合术(小儿半月板缝合术)、距腓韧带缝合修补术(小儿距腓韧带缝合修补术)、淋巴水肿综合消肿疗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

  (三)其他有关事项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经导管二尖瓣成形术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闽医保〔2022〕92号)中的结膜松弛矫正术、胃底折叠术等9个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时限顺延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实施范围和执行时间

  实施范围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四、相关要求

  市医保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保障结算与收费信息系统的顺利衔接,确保政策有效落地。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市医保监测中心要加强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监测分析,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市医保局。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规范收费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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