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3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8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一〇医院报送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
    时间:2026-01-09 15:46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一〇医院:

      你院《关于报送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函》(院卫函〔2025〕103号)收悉。请你院严格按照《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省医保局新增上门服务费等价格项目及修订部分价格项目的通知》(泉医保规〔2024〕3号)、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未成对(泉医保〔2025〕133号)、《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和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泉医保〔2025〕139号)、《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闽医保办〔2016〕30号)规定执行,执行时间自2026年1月15日起。

      附件:1.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一〇医院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2.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一〇医院上门服务费项目价格表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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