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询价采购宣传视频的公告
时间:2026-09-30 17:58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政策,全面提高群众对基本医保和长护险政策的知晓率和认知度,营造“人人参保、全民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局决定公开询价制作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富有感染力的宣传视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内容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视频1条,时长3分钟以内;

  (二)长期护理保险宣传视频1条,时长3分钟以内;

  (三)长期护理保险系列短视频10条,单条时长30秒以内。系列短视频制作形式暂未确定,后续由采购方指定,包括但不限于实景实拍、3D动画、真人口播、创意剧情等多种表现形式。申报单位须具备各类形式的视频制作能力。

  二、作品制作要求

  (一)突出基本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功能与社会价值,主题鲜明,导向正确,传递党和政府惠民利民的政策温暖。

  (二)内容设计应贴近群众生活,善于运用真实场景、典型事例或温情故事,增强代入感和共鸣感,做到简洁生动、通俗易懂、深入人心。

  (三)视频画面清晰、节奏流畅、配乐得当,具备较高的艺术表现力和传播感染力,能够适应电视、网络平台、户外大屏、移动端等多渠道传播需求。

  (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申报单位须为投稿作品的原创著作权人,保证作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作品类型及规格

  画面比例为16:9,分辨率为1920×1080,格式为MP4,画面清晰完整,须配字幕,不得带水印。

  四、作品时长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视频、长期护理保险宣传视频时长严格控制在3分钟以内;长期护理保险系列短视频每条严格控制在30秒以内。做到内容精炼、重点突出、传播高效。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视频拍摄、制作经营范围,能够承接实拍、动画、口播、创意特效等多类型视频制作,并附单位营业执照。

  (三)项目预算控制在15万元以内。

  (四)申报单位报价须一次报出,报价应包含创意策划、文案脚本、分镜头设计、拍摄设备(电影摄影机、大轨道、大监视器等)、拍摄人员、专业配音、剪辑制作、特效包装、化妆师、演员(数量根据剧情实际需要确定)、服装、场地、动画制作、售后微调等费用。报价须充分涵盖短视频各类制作形式的全部成本,不因后续采购方指定不同制作形式(实拍或动画等)而调整价格或追加费用。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有关事项

  申报单位请完整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连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奖证书等,于2026年10月13日(周二)10:30前送达或邮寄至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四层泉州市医疗保障局418会议室。我局采购小组将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然后根据报价情况选定中选单位,中选单位名单将在本局网站公布。

 

  联系人:王月清 王颖

  电话:0595-28288922  0595-28288937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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