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将泉州市志杰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鲤城志杰口腔门诊部等63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4-09-30 15:30 浏览量:

中心各科室,直属医保分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分中心、台商投资区医保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泉医保〔2021〕8号)及《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泉医保〔2024〕93号)要求,经现场核查、专家评估、结果公示等程序,同意将泉州市志杰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鲤城志杰口腔门诊部等63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附件: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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