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200-2025-00157
- 备注/文号:泉医保〔2025〕12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5
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各在泉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医保服务,拓宽“15分钟医保服务圈”,决定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医保驿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依托银行网点渠道优势,创新构建“医保+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医保服务向基层延伸,高标准建设“家门口”一站式医保便民服务站点,进一步织密“15分钟医保服务圈”,方便群众享受高效、优质、便捷的医保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宣传医保惠民政策。将医保政策宣传融入金融服务,并通过公众号、电子屏等进行线上线下宣传,进一步拓宽医保政策宣传触角,张贴医保宣传海报,投放医保宣传折页,播放医保宣传小视频,同时培育一批银行窗口工作人员充实医保宣讲员队伍,加大医保宣传力度。
(二)协助办理医保业务。通过银行工作人员帮办、引办,协助群众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医保码激活、个人医保信息修改、参保信息查询等业务,提高医保经办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实现群众医保事项“就近办”。
(三)收集问题意见建议。广泛收集并及时反馈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以及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了解群众对医保所需,吸纳民意、汇聚民智,把群众合理的意见建议和智慧转化为医疗保障政策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设医保驿站,是推进医银合作服务模式创新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精准对接群众的医疗保障和金融服务需求。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引导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申报设立医保驿站,搭建医保、银行和群众三方高效交流的桥梁平台。
(二)统筹协调,有序推进。银行医保驿站要按照统一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悬挂统一视觉标识,设置政策宣传区,并指定具有较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的工作人员作为医保宣讲员。各县(市、区)医保分局要指派专人指导辖区银行开展医保驿站建设工作,要与辖区银行医保驿站建立“一对一”挂钩联系机制,确保银行医保驿站建设取得实效。
(三)加强培训,提升服务。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分期分批对医保驿站工作人员、医保宣讲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医保业务知识水平,确保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医保服务。要畅通联络机制,充分发挥医保驿站功效,让医保服务更加贴近群众生活,让医保政策宣传更加深入人心。
请在泉银行业金融机构收集、汇总有意向设立医保驿站的支行网点名单(详见附件2),将电子版及书面扫描版(加盖公章)于12月10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通过邮箱报送至市医保局。市医保局将对申报名单进行审核后予以公布。
联系人:王颖,联系电话:28288937 ,邮箱:qzsybj2017@163.com
附件:1.银行医保驿站建设标准
2. 银行医保驿站申报名单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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