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200-2024-00100
    • 备注/文号:泉医保〔2024〕9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1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4-07-11 11:21

    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市属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的通知》(闽医保〔2024〕56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

    “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的通知

    闽医保〔2024〕56 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定点医 药机构: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 2022 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3〕28号)管理规定,现将“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内的“培莫沙肽注射液”、“达依泊汀a注射液”、“示踪用盐酸米托蒽注射液”、“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优替德隆注射液”等5个药品退出我省“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2023 版),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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