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200-2022-00090
- 备注/文号:泉医保〔2022〕9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05
现将《泉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以及《泉州市直机关政府系列绩效目标考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泉州市直机关政府系列和部分省部属单位绩效目标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市直政府绩效办〔2022〕1号)要求,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泉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全面履行医疗保障职能,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强化效能意识,增强履职能力,引导和激励系统广大干部尽责履职、创新管理、转变作风、优化服务,在奋力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中贡献医保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评估内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涉及我局主要任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
(二)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为民办实事、卫生健康惠民生补短板、乡村振兴等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等涉及我局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
(三)根据“三定”方案中法定工作职责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履行医疗保障职责的任务完成情况。
(四)本局自身建设情况。
三、考评指标
绩效管理目标分为职能工作目标和行政能力目标。
(一)职能工作目标
职能工作目标共75分(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3分),由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两大部分组成。其中,重点工作目标60分,常规工作目标15分。参照市委、市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和实际进一步细化为20个一级指标和43个二级指标。
1.重点工作目标,有16个一级指标,35个二级指标。主要包括完成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情况,国务院、省、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局主要任务责任分解,卫生健康惠民生补短板、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2.常规工作目标,有4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主要是年度常规目标工作,包括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价评估、推进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二)行政能力目标
行政能力目标共25分,包括思想建设、依法办事、高效服务、廉洁建设、管理创新等五方面的内容,每一项内容分值各5分。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目标任务。对机关全体干部进行动员部署,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2022年市医保局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制定,呈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定,修订完善后报市绩效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和监控。每季度结束时,对照任务要求进行自查评估,抓好绩效目标进展情况督查督办。2022年12月上旬开始,按照评估方案和评估指标组织自评工作。
(三)绩效总结和评估。按照考核工作,统一安排,及时完成自我考核工作,形成年度绩效总结报告,并接受市绩效办验收评估。
(四)推进整改提升。根据对我局绩效目标评估的反馈情况,及时召开本局绩效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对反馈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公众评议结果及察访情况认真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努力提升工作绩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把开展绩效评估工作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业务建设的重要抓手。成立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分局局长、市医保中心主任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具体承担绩效考核日常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绩效评估工作形成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科室(分局、中心)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担当。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绩效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完成时限,强化督促检查,细化到人,落实到岗,加强对绩效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的跟踪落实,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绩效评估工作任务。
(三)严肃效能问责。局绩效办要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做到重效果、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功利思想,确保各项绩效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各科室(分局、中心)负责人要认真把关,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客观评价,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杜绝弄虚作假。对工作不负责任,出现严重失误以及弄虚作假等现象的,要视情予以效能告诫或行政处分。
附件:2022年度泉州市医疗保障局绩效目标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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