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200-2022-00013
- 备注/文号:泉医保〔2022〕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15
- 有效性:失效
现将《泉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15日
泉州市DRG支付方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医保〔2022〕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的要求,在实行按病种收付费改革的基础上,推进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从2022到2024年,完成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任务,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按DRG或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支出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70%,并在具备实施条件的三级公立医院开展DRG收费与付费一体化改革,病种收费与付费一体化改革,完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推动医院实现“提绩效”和“优服务”双目标,达到“群众得实惠、医院受鼓舞、医保能承受”的改革目的。
二、改革内容
(一)改革范围。
(二)改革模式。
(三)配套政策。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二)加强基础建设。
(三)推进协同改革。
四、工作安排
(一)基础建设年(2022年),分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1-4月)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我市DRG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建技术专家队伍,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落细工作职责。
(2)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有关情况调查摸底,确定2022-2024年每年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的医疗机构名单,确保统筹推进,保质保量完成改革任务。
(3)组织政策培训。组织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DRG付费分组规则、支付管理、病案首页的规范管理以及信息系统改造等相关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4)强化专业支撑。按程序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为顺利推动改革、构建本地DRG模式提供数据测算分析、病案审核规范、医疗行为分析等专业支撑。
2.数据分组测算阶段(2022年6月底前)
(1)提取历史数据。组织提取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近三年住院病人历史数据,并按要求做好数据质控,为DRG分组定价测算提供数据支撑。
(2)开展数据质量评估。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病案进行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医疗机构进行修改完善,提高医疗机构的病案质量。
(3)进行DRG分组和定价。按照国家、省医保局DRG分组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专家进行DRG分组,并结合泉州实际,进行病组权重测算,确定DRG支付标准。
3.信息系统及配套建设阶段(2022年8月底前)
(1)完成医保经办机构数据质控对接。各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省医保中心要求做好数据质控对接相关工作。
(2)完成医疗机构接口改造。医疗机构按照统一接口标准进行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并完成数据上传测试。
(3)制定配套政策。完善总额预算管理机制,合理确定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制定我市DRG分组方案及权重、DRG医保支付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
4.模拟运行阶段(2022年9-11月)
(1)医疗机构上传数据。医疗机构按要求填报病案首页及明细,实现结算数据、病案信息和诊疗信息等数据上传,并成功入组。
(2)进行数据质控。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上传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病案数据质量,提升成功入组率。
(3)启动模拟运行。组织医疗机构开展DRG付费模拟运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纠正,不断提升上传率和入组率。
(4)完善相关配套。根据省局相关政策制定我市配套结算方式,完善医保经办规程和协议管理等,制定适应DRG的监管规则,加强支付审核管理,完善DRG支付下的基金监管机制。
5.实际付费阶段(2022年12月起)
正式实行DRG付费政策。出台开展DRG(收)付费工作的文件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完善扩面年(2023年)
1.目标任务
按进度要求,组织2023年第二批医疗机构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相关政策规定,推动扩面医疗机构按要求完成病案首页规范、人员培训、信息系统改造、模拟运行和正式付费等工作。
2.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评估。开展数据监测分析及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及时查找不足,研究解决措施。二是完善政策规定。根据2022年开展DRG(收)付费的医疗机构有关费用及监测评估情况,及时完善DRG(收)付费有关政策规定,推动政策更具科学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提升年(2024年)
1.目标任务
按进度要求,组织2024年第三批医疗机构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并根据改革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提升,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DRG改革路径,切实发挥DRG支付方式改革的激励引导作用,推动医疗机构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控费,规范医疗行为,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2.主要措施
一是总结经验做法。结合2022年和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医疗机构DRG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交流学习,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二是加强建章立制。建立已开展和拟开展医疗机构“结对子”及示范建设工作机制,发挥“老带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推进收付费一体化。在开展DRG付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探索推进DRG收费和付费一体化。
泉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安排表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协调推进。
(二)明确目标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改革成效。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改革氛围。
附件:泉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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