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300-2026-00090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6〕1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25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报送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
时间:2026-06-25 16:51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你院《关于报送血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测定价格的函》(闽医大附二函〔2026〕15号)收悉。请你院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报送机制的通知》(泉医保〔2025〕71号)、《关于落实省医保局新增经皮肾镜碎石取石术等价格项目及修订部分价格项目的通知》(泉医保〔2025〕5号)、《关于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和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泉医保〔2025〕139号)规定执行,执行时间自2026年7月5日起。
附件: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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