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300-2026-00016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6〕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30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惠安县医院报送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
时间:2026-01-31 09:56
惠安县医院:
你院《关于报送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函》(惠医〔2026〕4号)收悉。请你院严格按照《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报送机制的通知》(泉医保〔2025〕71号)、《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泉医保〔2025〕133号)、《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和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泉医保〔2025〕139号)规定执行,执行时间自2026年2月11日起。
附件:惠安县医院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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