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3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6〕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6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泉州市急救指挥中心报送救护车转运费-高层人力转运加收项目价格的复函
    时间:2026-01-06 15:17

    泉州市急救指挥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

      市急救指挥中心《关于报送救护车转运费-高层人力转运加收项目价格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市急救指挥中心报送的“救护车转运费-高层人力转运加收(加收)”收费价格,请按规定完成价格公示后,于2026年1月15日起执行。

      二、鉴于该项目成本差异较小,为便于价格管理,采纳市急救指挥中心实行该项目全市统一收费价格的建议,具体价格表附后。

      三、如个别医疗机构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定价,可按照程序向我局重新申报备案。

     

      附件:泉州市急救指挥中心救护车转运费-高层人力转运加收项目价格表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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