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300-2025-00129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5〕1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2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石狮市医院报送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
时间:2025-09-02 11:14
石狮市医院:
你院《关于报送上门服务等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函》(狮医〔2025〕106号)收悉。请你院严格按照《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省医保局新增上门服务费等价格项目及修订部分价格项目的通知》(泉医保规〔2024〕3号)、《关于落实省医保局新增经皮肾镜碎石取石术等价格项目及修订部分价格项目的通知》(泉医保〔2025〕5号)规定执行,执行时间自2025年9月8日起。
附件:石狮市医院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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