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300-2025-00124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5〕10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01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泉州市正骨医院报送国家级优质医疗资源到院坐诊专家门诊诊查费的复函
时间:2025-08-01 17:00
泉州市正骨医院:
你院《关于报送国家级优质医疗资源到院坐诊专家门诊诊查费项目价格的函》(泉正骨〔2025〕73号)收悉。请你院严格按照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国家级优质医疗资源到泉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医保〔2023〕1号)、《关于国家级优质医疗资源到泉坐诊门诊诊查费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泉医保〔2023〕78号)和《关于新增国家级优质医疗资源医院界定范围的通知》(泉医保〔2024〕123号)的规定执行,执行时间自2025年8月11日起。
附件:泉州市正骨医院医院专家门诊诊查费情况表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