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300-2025-00098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5〕9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1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泉州市妇幼保健院 (泉州市儿童医院)报送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
时间:2025-07-01 17:05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
你院《关于报送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函》(泉妇幼〔2025〕56号)收悉。请你院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省医保局新增经皮肾镜碎石取石术等价格项目及修订部分价格项目的通知》(泉医保〔2025〕5号)、《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泉医保〔2023〕10号)、《关于规范器官移植环节手术及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泉医保〔2025〕38号)规定执行,执行时间自2025年7月7日起。
附件: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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