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300-2025-00076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5〕6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5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石狮市相关医院报送导乐分娩及亲情陪产项目价格的复函
时间:2025-05-16 16:16
石狮市医院、石狮市妇幼保健院:
你们《关于报送导乐分娩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函》(狮医〔2025〕63号)、《关于报送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函》(狮妇幼〔2025〕2号)收悉。请你们严格按照《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器官移植环节手术及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泉医保〔2025〕38号)规定执行,执行时间自2025年6月2日起。
附件:1.石狮市医院导乐分娩及亲情陪产项目价格表
2.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导乐分娩及亲情陪产项目价格表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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