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300-2025-00072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5〕6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2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安溪县相关医院报送导乐分娩及亲情陪产项目价格的复函
时间:2025-05-12 15:49
安溪县医院、安溪县中医院、安溪县妇幼保健院:
你们《关于报送导乐分娩及亲情陪产项目价格的函》(安医综〔2025〕132号)、《关于报送导乐分娩及亲情陪产项目价格的函》、《关于报送导乐分娩及亲情陪产项目价格的函》(安妇幼〔2025〕57号)收悉。请你们严格按照《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器官移植环节手术及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泉医保〔2025〕38号)规定执行,执行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起。
附件:1.安溪县医院导乐分娩及亲情陪产项目价格表
2.安溪县中医院导乐分娩及亲情陪产项目价格表
3.安溪县妇幼保健院导乐分娩及亲情陪产项目价格表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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