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300-2021-00054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1〕4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13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86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1-05-24 14:53
    陈辉林等2位代表:

      《关于运用医保卡信息化全链条管理居民健康信息的建议》(第1186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卫健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接入、分享各医疗机构的信息”的建议 

      (一)卫健部门已开展世界银行贷款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建设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检验、电子病历、双向转诊等系统,满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县级医院之间信息共享,支撑医疗业务协同。 

      (二)医保部门从2018年起,整合了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医保信息系统,建成集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一体的“三保合一”系统。2019年底,按照市政府政务大数据共享建设工作要求,完成全市参保人员医疗数据的汇聚共享工作。目前,各有关单位可根据业务需求向数字部门申请接入、共享数据。 

      二、关于“指导各级医疗机构诊疗、管理”的建议 

      (一)卫健部门已建成了泉州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部署了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包含村卫生所信息系统)和区域PACS影像系统,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统一的信息化平台,提供病人就诊记录和影像调阅。依托泉州市第一医院建设市级区域医学影像会诊中心,实现县、市、省三级医疗机构影像会诊;建设远程会诊视频系统,指导各级医疗机构诊疗、管理,促进分级诊疗。 

      (二)医保部门根据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工作总体部署,主动与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牵头机构对接,收集各县域医共体对医保信息的查询需求,已形成《医共体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就医及基金使用流向表》《医共体内各机构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统计表》《医共体外住院数量前10病种统计表》《县域医保基金绩效考核医保监测指标表》等4类查询报表,将医共体内和县域外基金使用情况、患者流向、县域外患者就诊疾病等信息查询权限开放给医共体牵头机构,促进医共体牵头机构做好数据监测分析,研判县域内医疗机构学科发展方向,加强薄弱学科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技术及服务水平,提高县域内就诊率。 

      三、关于“通知、指导居民到相应的各级医疗机构接受诊疗、管理”的建议 

      (一)卫健部门做好家庭医生签约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居民提供在线健康咨询、慢性病随访、个人健康档案查询管理等服务;建设健康门户网站,依托微信公众号建设面向公众的健康服务门户网站,为群众提供全市统一的预约门户。 

      (二)医保部门推行参保人就诊医保沟通制度,于2018年10月起,每月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参保患者次均费用、次均住院天数和实际报销比例等医疗保障服务信息,通过公布“费用、天数、比例”等数据,引导参保群众合理选择就医。 

      目前,我局正着手建设泉州市区域医疗保障服务平台,针对当前我市参保群众信息不齐全、医院间信息不互通、医保数据运用不充分等医疗保障信息服务短板问题,以泉州医保专网和医保卡作为介质,依托泉州市数字办政务云平台,搭建我市区域医疗保障信息服务平台。待该平台建成后,将实时汇聚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群众医疗消费数据,实现定点医院间可共享参保群众医疗数据提醒规范诊疗行为、参保群众可查询个人诊疗影像检验用药记录、医保部门可即时实施精准医疗保障服务,并通过医疗保障大数据,建立区域疾病谱,实施健康管理干预措施,做好参保群众健康管理,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就诊,为群众提供各类复诊、应检等提醒服务,为我市参保群众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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