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300-2021-00050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1〕4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12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57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1-05-20 09:28
    陈永焕代表

      《关于将意外事故和重大疾病治疗纳入现行医保范畴的建议》(第1057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多层次和多元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全力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努力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2020年,全市参保人数达709.59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103.74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605.85万人,位居全省第一;职工医保住院(含特殊门诊)实际报销比达77.43%,比2019年高出0.7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含特殊门诊)实际报销比达56.98%,比2019年高出0.86个百分点。同时,医保、卫健等部门积极加强协同协作,凝聚合力,共同推进意外伤害和大病保险保障工作。 

      一、提高意外伤害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市医保局成立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参保患者医疗费用报销管理,在2018年出台了《泉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认定管理的通知》,对参保人因意外作害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认定的流程、调查取证和费用结算等做出了规定。文件明确,对没有第三方责任人发生的意外伤害和见义勇为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同时率先明确有第三方责任的,按照参保人需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报销,提高意外伤害患者医疗保障水平。2020年基本医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障700多万参保人,基金支出达18320万元。 

      二、提高基本医保大病保障水平 

      一是健全城乡统筹的大病保障体系我市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制度,突破按费用进行补偿的大病保险单一模式,实行“按病种”和“按费用”并行的大病保障模式。实施医疗救助和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对因发生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重病患者和建档立卡对象给予精准医疗补助。二是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水平。我市提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筹资标准5%左右作为大病保险统筹基金,从2019年起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再提高30元,新增财政补助30元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达每人65元。三是提高大病医保报销水平。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自付的范围内费用,扣除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统筹基金按55%-75%进行报销,年度累计获得大病保险统筹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人。大病保险政策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封顶线。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出26802.15万元,受益18.12万人次21类重大疾病补偿410.31万元,受益1506人次。 

      三、积极支持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积极支持和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实施针对参保人的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更好地满足参保群众对多层次医疗保障的需求今年4月1日,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有关工作,对推行“泉民保”城市定制型医疗补充保险进行讨论并提出初步思路。目前已由泉州市保险协会牵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测算并提出我市城市定制型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泉民保的初步方案。该方案将“八闽保”的基础进行完善和提升:一是降低起付门槛,适度提高报销比例;二是扩大可赔付范围。针对“八闽保”规定的恶性肿瘤、肝肾疾病、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肺部疾病等多种疾病均无法获得赔付的不足,“泉民保”方案明确既往症可赔付,全面满足群众抵抗疾病风险的需求。关于您提到的“八闽保”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对基本医保的有益补充,是在全省范围实施的,对包括泉州市参保群众在内的全省所有参保人都可以投保和享受的。 

      四、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极少数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解除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2016年,市卫健委牵头联合财政、公安、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印发《关于印发泉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泉卫计医〔2016〕89号),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和基金经办机构,通过各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基金,明确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范围、使用范围、基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截止2020年,我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共应急救助161人次,其中身份不明32人次,无力支付129人次,支付救助基金总额886万元,进一步减轻贫困群众负担。 

      五、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制度 

      为努力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和致残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市卫健委积极配合市公安局印发《泉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泉公综〔2013〕61号),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同步建立部门联席工作机制,扩大保障范围,有效保障伤者救治及时性和救治效率。2020年至今,救助道路交通事故伤者5例,基金支付近10万元。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医保部门将积极借鉴您的宝贵意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推进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参保群众利益出发,对发生意外事故和重大疾病的参保患者积极进行补(救)助,努力提高这类群体的医疗保障水平。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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