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300-2021-00037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1〕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12
《关于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建议》(第202110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医保部门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政策要求,落实分级诊疗医保措施,积极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完善价格调整机制,推进医用耗材等改革工作。
一、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
2020年市医保部门联合市卫健委、财政局出台《关于印发泉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医保﹝2020﹞122号),按照“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在原来石狮、永春、德化等3个县域实施医保基金打包支付的基础上,增加晋江、南安、惠安、安溪和泉港5个县(市、区),覆盖人群599.73万人,占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的84.52%,2020-2021两个年度签订的打包基金总额达96.88亿元。加强医共体医保打包基金使用的绩效考核工作,结算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结余部分纳入医共体医疗服务性收入,推动县域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引导参保患者在基层首诊、在县域内就诊,促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均衡发展。
二、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疗机构主动控费,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全面推行按病种收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2018年2月起,市医保部门正式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收费标准按医院等级分市、县、基层档拉开差距,报销比例则向基层倾斜,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为发挥中医药治疗优势,市医保部门联合市卫健委出台《关于开展中医特色优势门诊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泉医保﹝2020﹞132号),从2021年1月1日起将改革从住院延伸至门诊,首批选取10个中医特色优势门诊病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向基层倾斜。
三、持续推进医用耗材采购改革
2019年起,市医保部门组织全市234家包括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跟进四批次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将125种药品纳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两年来,节省采购资金2.37亿元。2020年1-12月,全市共有112家医疗机构在省平台进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全市采购总金额9.64亿元,节省采购资金12489.32万元,减轻群众负担5620.19万元。2020年指导我市166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市级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试点工作,按约定采购量计算,一年可为联盟医院节省耗材采购资金超800万元。有效挤压了虚高药品、耗材价格水份,大幅度降低了群众看病买药费用。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医保部门将着手加强与县域医共体的沟通协商,定期收集、分析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做好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的监测工作,促进医保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持续深化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加强动态监测和政策评估,提升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成效。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组织药械集中采购常态化推进工作,推动医疗服务模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增强县域参保人的医疗保障获得感。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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