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502-2026-00072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6〕7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3
市发改委:
《关于泉州市完善“一老一小”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20264163)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局着力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坚持照顾好“老的”,呵护好“小的”,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照顾“老的”,为老年群体实施倾斜保障。一是着力推进老年人参保工作,将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医保保障范围;对于包括老年居民在内的城乡居民,统一参加居民医保,以“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方式进行筹资,财政补助占总筹资的60%以上,最大程度减轻居民缴费负担。对于困难老年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或县级财政予以资助。二是对退休职工在报销待遇上给予倾斜,退休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提高2-5个百分点,住院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高2~3个百分点。三是在个
人账户计入上给予政策支持,退休职工无需个人缴费,由医保统筹基金以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按月划入个人账户,供日常就医购药所需。四是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妥善解决包括失能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
二、呵护“小的”,助力优化生育政策落地实施。一是全面推进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着力减轻孕产妇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二是强化新生儿参保及待遇落实,支持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医保参保手续,推进新生儿“落地参保”;同时明确,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产生的医疗费即可纳入报销范围,不受等待期约束,实现一出生就享有医保。三是将儿童康复治疗、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学生意外伤害等纳入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
领导署名:王宗平
联 系 人:洪奕芳
联系电话:28288937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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