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502-2026-00067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6〕7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1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加强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建议 》(第20264187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工作,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统筹加强慢性病医疗保障。一是完善慢性病门诊保障机制。职工医保方面,实行职工医保门诊由“按病种”转向“按费用”保障改革,门诊报销比例达80%-98%,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40万元。居民医保方面,根据省医保局统一部署要求,将34个门诊慢特病种纳入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保障范围,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同时,建立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将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70%,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20元。二是建立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采取以门诊特殊病种为主、普通门诊统筹为辅的政策措施,参保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病种报销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一致。三是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政策调控引导工作。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承担70元/人.年,一般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承担60元/人.年,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慢性病患者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疾病诊疗、康复指导等服务。
领导署名:王宗平
联 系 人:洪奕芳
联系电话:28288937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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