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501-2026-00077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6〕9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1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3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6-05-22 15:32

    林志农等8位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强华侨医疗服务保障的建议》(第1436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市卫健委、侨联和数据局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参保政策的建议

      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年度1月1日至2月底为延长缴费期,其余时间为补缴期,如在7月1日以后参保的,要按个人缴费标准加上财政补助标准缴费。在我市新参保的侨胞全年均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省医疗保障”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或全市医保分中心经办窗口、驻医院医保服务站、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医保便民服务窗口等线下网点办理参保登记,其中线下渠道可即时办结,线上渠道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已在我市参加过居民医保的侨胞,无需办理参保登记,直接通过税务部门的“聚合码”二维码、“闽政通”APP、支付宝、微信上的“闽捷办”等线上渠道即可办理缴费。市医保

      局在全国率先建设基本医保“一人一档”参保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组织管理架构,实现全人群“一人一档”参保情况的集中管理与信息共享,由基层网格员通过“一人一档”精准梳理筛查,锁定未参保群体,运用平台虚拟拨号、短信通知等功能进行联系、提醒。市侨联充分发挥海外联络和基层服务优势,依托覆盖32个国家107家海外侨团的联络员机制,通过海外社团、侨眷亲属、线上专员等渠道,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定向推送参保提醒。

      二、关于完善专项服务体系的建议

      市卫健委积极推动全市医疗机构落实华侨就医便利措施,多维度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泉州市中医院完成多语种就医全流程指引及中英文预约平台开发,制作多语种宣传短片,推出英文版针灸、推拿诊疗手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实现自助机中英文双语显示,门诊楼层索引、诊室名称标识双语化,组建并持续扩大熟练使用英语的志愿者队伍。安溪县医院问询处、自助挂号机、检验报告打印机接入实时翻译功能,自助机实现中英文语言切换。

      三、关于升级跨境结算服务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境外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侨胞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医保码、社会保障卡或通过“刷脸”完成身份核验,即可实现医保报销自动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目前,我市正积极推动医保码“一码支付”,目前已有33家定点医疗机构完成改造,参保侨胞仅需出示医保码即可完成医保报销和个人自费结算。

      四、关于强化宣传与执行保障的建议

      一是市医保局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开展“医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发挥全民参保宣讲员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公众号和各类网络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开展宣传发动,用接地气的语言宣传医保政策。市侨联通过海外侨团、华裔青年社团、线上平台等广泛推送,提升侨胞医保政策知晓率。二是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提供24小时医疗保障等热线服务,对于咨询类事项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三是将包括侨胞在内的基本医保参保情况纳入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实施参保扩面激励机制,推动提升侨胞参保覆盖面。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宗平

      联 系 人:洪奕芳

      联系电话:28288937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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