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501-2026-00075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6〕9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8
苏永钢等3位代表:
《关于优化医保政策破除所有制壁垒,切实保障泉州市民营医院公平发展的建议》(第1029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市卫健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医保基金签约机制,健全基金分配体系”的事项
2020年以来,我市在泉港、晋江、石狮、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等8个县(市、区)设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工作,推进医保基金从“保疾病”向“保健康”转变。市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人社局合力做好县域医共体医保打包基金精细化管理工作,促进医保基金提质增效。
一是做好医保基金预算总额签订工作。我市每年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统筹8个县域医保基金收支、参保人员结构、医疗服务、“三医”协同发展等情况,对每个县域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分别确定年度打包总额,
并签订服务协议,实施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各县域医保、卫健、总医院联合与辖域内非医共体医疗机构协商谈判,确定年度付费总额,签订总控补充协议,共同做好县域健康卫生服务统筹管理工作。目前除泉州滨海医院外,其他民营医院均未纳入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每年度根据打包基金总额情况,通过“四方”(医保、卫健、总院、民营医院)协商谈判后核定医保基金总控额度,促进打包基金安全运行、合理使用。
二是做好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绩效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工作。我市通过“全市一盘棋”的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绩效考核制度设计,在全国率先实施“提高县域内住院量占比”“降低住院率”“提高参保率”正向激励指标考核体系,形成导向清晰、利益联结、层次递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市、县医保部门按月开展县域医共体打包基金使用监测工作,落实落细绩效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推动医共体医疗机构树牢“花自己的钱”的思维理念,从“治已病”转变为“治未病与治已病并重”,加强健康服务关口前移,全面实施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最大程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保障,促使县域参保群众更好地享受健康管理服务,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二、关于“放开专项服务和诊断权限,优化医疗资源共享”的事项
一是推进日间手术、无陪护病房工作。日间手术方面,市医保局针对患者因住院天数长导致费用高问题,将老年性白内障等23个日间手术病种纳入医保支付改革范围。2025年,全市日间手术开展5.26万例,次均住院天数1.4天,比改革前减少1.21天,全年减少患者住院6.32万床日,有效提高床位周转率;患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出分别下降8%、9%,取得医、保、患“三方”共赢的良好效果。市卫健委按照国家卫健委《日间手术推荐目录(2022年版)》要求,推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面规范开展日间手术,同步保障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公平参与、同等准入,并将日间手术开展质效纳入二级以上医院院长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倒逼医疗机构提升运营效率、优化服务供给;成立泉州市日间医疗管理质控中心,完善日间手术全流程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构建患者入院评估、诊疗实施、术后康复、随访跟踪闭环质量管理,稳步推动日间手术服务提质扩面、规范运行。无陪护病房方面,我市自2020年启动免陪照护(无陪护病房)试点,首批在市第一医院设立2个试点病区,2024年起全面推开并覆盖至部分二级医院,同步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参与试点。卫健部门建立“五统一”管理与三级质控机制,将免陪照护开展情况纳入医院考核,推动护理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普惠化。截至2026年4月,全市共有26家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免陪照护服务(三级医院12家、二级医院14家),涵盖94个试点病区、4366张试点床位,配备病区护士1473人、专业护理员280人,累计服务患者50017人次,有效缓解群众“住院陪护难”问题。
二是开展家庭病床医疗保障服务工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2025年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出台《关于推进家庭病床医疗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符合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要按照规范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收治要求的居家和入住签约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医疗保障服务。设立上门服务费、巡诊费、服务包等收费项目价格,明确保障对象为长期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群体,主要覆盖中风瘫痪康复期、恶性肿瘤晚期、骨折需要牵引和卧床治疗,以及符合住院条件的高龄老人(70周岁及以上)因特殊情况需要设立家庭病床的参保对象,支持医保病床服务开到参保患者家里,让参保患者在家有“医”靠。2026年家庭病床服务项目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截至今年4月,全市建床540人次,已结算医疗费用152.3万元,医保基金支出135.6万元,实际报销比例89.03%。
三是提高慢病医疗保障服务水平。2021年以来,我市开展国家级“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联合实施“1235”工作法,紧紧围绕完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提升“两病”患者政策知晓率、规范化管理率和合理用药率,增强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能力,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这“1个目标”,强化“2个支撑”,即强化卫技人才支撑和强化专家顾问支撑;建立台账管理机制、规范管理机制和监测评估机制等“3个机制”;落实“5项保障”,包括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患者用药保障、医防融合工作、医疗保障服务、医保基金监管等措施,扩大“两病”患者保障范围、提高医保报销比例,确保规范开展慢病医疗保障服务。简化“两病”患者特殊门诊认定程序,将审核认定权限下沉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作出诊断即可申请办理。
三、关于“保障措施”的事项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民营医院财政补助,强化运营支撑,依据《泉州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泉财社〔2016〕49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二级及以上医院实行双重补助支持。一是一次性开办(建设)补助。对符合标准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按等级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助力机构起步发展。二是年度持续运营床位补助。其中:省级补助按综合医院0.4万元/床・年,专科医院(不含美容、整形、口腔专科)、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0.3万元/床・年标准核定补助。市级在省级补助基础上叠加支持,按市级综合医院0.6万元/床・年,市级专科医院(不含美容、整形、口腔专科)0.5万元/床・年补助。县级二级及以上医院由市县按1:2分担,市级财政按0.2万元/床・年给予补助。
领导署名:王宗平
联 系 人:肖剑钦
联系电话:28288938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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