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501-2026-00079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6〕8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7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林水龙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公立眼科扶持力度,全面提升核心服务能力的建议》(第1285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根据国家、省医保局工作部署,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年度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医保智能审核、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立体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措施,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通过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及眼科专项检查,已实现全市定点民营医疗机构检查全覆盖。2025年以来,全市医保部门现场检查定点民营医疗机构357家次,追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02.30万元,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7件,罚款628.63万元,依协议收取违约金215.22万元,暂停医保结算13家次,解除协议2家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欺诈骗保犯罪线索5条,向市场监管部门移送涉嫌违规机构37家次,向卫健部门移送涉嫌违规机构33家次。通过保持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部分民营眼科机构通过不正当手段套取基金、扰乱市场的行为,从而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维护眼科医疗服务的良性竞争秩序,间接保障了公立眼科将资源集中于提升核心能力。
在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同时,推进医保信用评价和定点医药机构分级管理,推动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转型。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合处置,对发现的眼科医疗服务质量、价格违法等问题及时移送,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共治格局。
领导署名:王宗平
联 系 人:李伟民
联系电话:28288977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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