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501-2026-00063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6〕6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15
市卫健委:
洪奕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138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医保支付方式是医改的“牛鼻子”,既是推进医保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机制,也是扭转医疗卫生领域深层次利益机制的有力手段,更是“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的“交汇点”。中共中央 国务院提出要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这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的重要机制之一,是提升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的“指挥棒”,是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的关键点。近年来,市医保局在遵循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各自规律的前提下,将医保支付改革作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联结医、保、患三方,平衡三方利益关系,尽最大努力促使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药服务质量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增强,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2025年以来,市医保局全力推进医保基金提质增效和“三医”协同高质量发展,在医疗机构高度关注的医疗成本、重点学
科、中医事业、新技术运用、分级诊疗、价格调整、资源消耗等方面,于全省率先实施“七维度”DRG2.0版付费集成改革,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系统融合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双轨定价,促进医改分级诊疗
面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推进效果不理想,部分医院小病大治等棘手问题,市医保局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各医疗机构调研,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听取各医疗机构意见,实施双轨定价,促进医改分级诊疗。一是运用大数据比对分析,筛选151个县域就诊人次占比达70%以上的常见病、多发病作为基础病组,涵盖33304个主诊断主操作,数量为全省最多。对基础病组实行市县“同病同治同价”,引导常见病首选在基层治疗,减轻参保患者负担,助力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2025年我市按疾病诊断分组(DRG)基础病组入组30.2万例,占比达35.83%,有效引导常见病首选县域治疗,推动形成“小病不出县,大病不出市”的分级诊疗格局。二是从院士学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和国家临床重点、省临床重点专科等高精尖学科中筛选92个优势病组,涉及5家市级医院100个临床专科,给予优势病组系数加成8%-20%,并全面组织开展特例单议评审工作,鼓励医疗机构收治疑难重症,支持医院诊治大病难病和开展有价值的新技术新药耗使用。2025年,DRG改革促进医院CMI值提升13.63%;DRG例均费用、次均基金支出分别下降4.8、6.7个百分点,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的良好态势。三是将292个内科组设定为准中医优势病组,对达到同样疗效的中医药治疗方法按照西医的疗效价值进行付费,并提高15%-20%的支付标准,解决医务人员认为“中医治疗不值钱”的思想问题。加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与中医药政策衔接,将原来扶持中医药DRG改革仅10家中医医院扩大到全市开展中医药服务的所有医疗机构,加大中医药和医院解决疑难重症的扶持力度,倡导中医医院积极弘扬、传承和创新中医药文化。
二、协同改革,促进医疗提质增效
为解决“三医”联动改革中联而不动、协同不足,群众受益不明显等“卡脖子”问题,市医保局多方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助力落实调度的“最后一公里”。一是在DRG付费框架下,发挥大数据分析优势,每月协助医院剖析不同病组的资源消耗指数,涵盖次均费用、时间消耗、床位周转、支出结构、非医保项目比例、CMI变化等核心监测指标,精准评估医院DRG病组资源消耗水平,按月做好医保数据定向发布工作,引导医疗机构提升治疗效率,增强成本精细化控制能力。二是在全省率先开展DRG病组映射工作,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等因素,同步映射至DRG细分组,及时分析监测并调整支付标准,促进“三医”协同高效联动,推动医院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显著降低资源消耗指数,实现降本增效,形成质量与效益良性互促机制。截至目前,已联动调整三批DRG支付标准,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1亿元。2025年建立“三医”映射机制,精准完善支付政策,医疗机构DRG支付率102.48%,医疗机构检查检验占比降低9.39个百分点,床位周转率提升0.45个百分点,较好地实现价值医疗、效率医疗的改革目标。
三、健全机制,增强医保改革成效
一是建立“高倍率”退出机制。对DRG付费中的重点学科因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新药耗新技术使用、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等不适合按DRG标准支付的病例,叠加实施5%费用极高病例退出DRG按项目进行结算,支持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2025年全市DRG医疗机构实行“高倍率”退出病例18137例,涉及金额5.08亿元。二是建立特例单议机制。制定《泉州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特例单议工作规则》,完善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套措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规范有序的原则,确定3%特例单议退出病例,保障复杂危重症病例得到充分治疗,支持新药新技术应用与发展,规范特例单议申请,保障特病认定的合规性,促进医疗机构更加规范合理地进行诊疗、更加精细科学地进行管理,解除医疗机构收治复杂危重病人的后顾之忧,为参保人提供合理、必要、适宜的医疗服务。同时,针对康复病例的特点,对出院科别为康复科室、单次住院天数≥45天且正常入组的康复病例,其DRG组支付标准参照通过审核的特例单议病例按明细费用结算,但不计入特例单议的控制比例。2025年共组织受理医疗机构特例单议审核11109例,涉及金额1.66亿元。三是建立意见收集反馈机制。畅通沟通渠道,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中的参与度,常态化收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意见建议。2025年组织收集医疗机构意见建议175条,市级层面能够解决的予以及时解决,需要协调省局解决的,我局及时报送省局。2025年全市符合条件的76家疗机构全部实行DRG付费改革,DRG医保基金支出38.22亿元,占全市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84.51%,比2024年提高7.64个百分点。
领导署名:王宗平
联 系 人:肖剑钦
联系电话:28288938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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