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500-2023-00030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3〕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9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3-04-03 17:56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
陈淑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困难群体信息互通共享的建议》(第1223号)已收悉,现将我局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我局历来重视数据汇聚共享工作,由市医保中心积极参与市数字办牵头的全市政务数据汇聚工作,并通过原自建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向市数据汇聚平台及时推送全量数据。根据全国医保信息工作要求,2021年10月全省统一上线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各地市自建医保信息系统全部下线,因此我市原自建医保信息系统随即停用,所有医保经办业务和医疗消费数据改为直接传送至省级医保信息平台,且数据不允许回流至我市。经向省医疗保障局了解,目前省医保信息平台已向省数据汇聚平台推送医保相关数据。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贵办做好医保数据回流至市数据汇聚平台和共享使用工作。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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