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300-2023-00029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3〕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30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2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3-04-03 17:47

    人社局 

      徐春梅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社保办事流程运转效率的建议》(第1328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局坚持“服务人民,保障健康”为工作目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医保经办软硬件设施和业务办理流程,着力解决参保企业在办理医保业务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打造更优医保营商环境助力参保企业更好发展。 

      一、关于打通“12333服务平台”“E点通平台”的建议 

      泉州医保E点通是一款网上申报服务客户端软件,专门为方便医保参保单位开发。使用E点通办理医保业务有助于参保单位提升医保信息管理应用水平,减轻经办人员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预计今年5月份,我省正式上线“医保单位网厅”,届时将全面停用“E点通平台”,“E点通平台”相关功能由“医保单位网厅”全面替代。 

      “12333服务平台”“医保单位网厅”由省上统一负责开发,分属省人社、医保部门,打通“12333服务平台”“医保单位网厅”需由省人社厅和省医保局两部门通过数据共享、业务流程再造等方式协同解决。我局也将积极向省医保局反映有关打通“12333服务平台”“E点通平台”的建议。 

      二、关于推进开具保缴纳证明情况的建议 

      目前,我市医保参保人可通过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中“个人权益记录单”“参保缴费证明打印”“生育缴费证明打印”事项开具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纳证明,且通过“个人权益记录单”事项可同时开具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纳证明。 

      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省医保局统建业务系统,实现一键开具包含所有险种的社保缴纳证明,需由省人社厅和省医保局两部门通过数据共享、业务流程再造等方式协同解决。我局也将积极向省医保局反映有关推进开具社保缴纳证明情况的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打通“12333服务平台“医保单位网厅”及一键开具包含所有险种的社保缴纳证明事项,配合牵头部门实施业务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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