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500-2023-00026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3
市人社局:
江培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外来员工待遇的建议》(第1050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推进用人单位外来人员应保尽保工作
近年来,我市积极落实基本医保参保扩面计划,大力开展“医保服务进企业”活动,扎实推进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基本医保参保工作。一是建立参保单位医保专员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医保专员制度,在全市8万多家参保单位中确定医保专员,形成“1+1+1+N”(即: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医保专员+N个参保人员)医保服务保障新模式。同时,开展“万名医保专员在万企”医保服务活动,通过医保专员更好地服务用人单位的参保职工,以线上直播的形式,组织全市参保企业医保专员开展医保政策“云培训”,近15万人参加。二是开展全人群参保数据治理工作。多次与相关部门比对参保人员信息,并在国家医保局的大力支持下,逐一核实在我市居住人群参保情况,形成全人群参保信息档案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参保率,加大参保缴费力度,精准动员参保。三是全力推动新业态就业人员参保。我局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泉州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具体措施的通知》《关于支持企业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全面放宽本地户籍限制,积极推进持居住证人员参保,鼓励、支持新业态劳动者、新泉州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此外,为方便外来人员的随迁子女在泉参保就医,允许已在本市参加基本医保的流动人口的子女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二、下一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外来人员参保扩面工作,发动用人单位积极为外来人员参加基本医保,促进应保尽保。近期,我局将采用“线上+线下”的模式,组织举办全市参保单位医保专员第二期培训班,对员工保障自身参保缴费权益、基本医保待遇等开展专题培训,对企业实施精准医疗保障服务,提高全民参保意识,提升医保服务质效。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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