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开展2025年市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
时间:2025-10-13 16:50 浏览量:
   根据《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监督检查的通知》(泉医保〔2025〕66号)要求,泉州市医疗保障局采取随机抽取检查组和被检单位方式,对泉州市第三医院23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市级医保基金使用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检查时间

涉嫌违规情形

1

泉州市第三医院

7.22-7.24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2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7.25,7.28-7.29

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3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一〇医院

7.30-8.1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4

泉州市第一医院

8.4-8.6

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5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

7.22-7.24

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6

泉州市正骨医院

7.25,7.28-7.29

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7

泉州市中医院

7.30-8.1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8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8.4-8.6

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9

永春县中医院

7.23-7.25

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10

永春县医院

7.28-7.30上午

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串换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11

德化县中医院

7.30下午-8.1

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12

德化县医院

8.4-8.6上午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13

泉港区医院

8.6下午-8.8

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14

惠安县中医院

7.23-7.25上午

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串换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15

惠安县医院

7.25下午,7.28-7.29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串换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重复收费。

16

晋江市医院

7.30-8.1上午

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分解项目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17

晋江市中医院

8.1下午,8.4-8.5

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耗材未按零差率销售。

18

晋江市安海医院

8.6-8.8

串换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19

安溪县第三医院

7.23-7.25上午

重复收费、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

20

安溪县中医院

7.25下午,7.28-7.29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串换医用耗材。

21

安溪县医院

7.30-8.1上午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

22

南安市中医院

8.1下午,8.4-8.5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23

南安市医院

8.6-8.8

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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