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现将我局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政治统领,坚定法治政府正确方向
(一)坚持科学理论指引。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巡听旁听制度,定期组织学习新颁布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共组织法治专题学习3次,推动学法制度化和常态化,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举办泉州市医疗保障学院第一期培训班,邀请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将依法行政作为重要课程,全面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医疗保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召开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部署,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机制。出台《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的通知》,明确普法宣传责任。印发《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县(市、区)医保分局绩效管理考评结果的通报》(泉医保〔2024〕117号)、《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医保〔2024〕110号)、《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医疗保障系统内部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运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
二、聚焦全面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修订《泉州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优化部分服务事项的办事时限和材料,推动医保经办合法合规办。严格执行省级清单制度,做好省网上办事大厅有关调整事项相应信息的变更工作。出台《泉州市加强医保经办领域规范治理工作方案》,强化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全市参保单位医保专员制度,在全市8.9万家参保单位设立医保专员,进一步提升医保专员对于医保政策法律法规的普法能力。在全省率先创新打造“泉州信用医保”平台,全市24家医疗机构上线“泉州信用医保”服务,为参保人提供超200亿元的信用医保专项授信支持,在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协议文本中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应积极推进“泉州信用医保”工作,搭建信用就医线上支付场景,实现“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减轻参保人看病就医垫资经济负担。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加强政策学习,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各项要求自上而下、层层传导,对照清理重点,逐项分析研究相关政策措施,严格开展自我审查,压实审查主体责任,确保我市医保部门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聚焦高效实施,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聚焦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审议决定等均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专题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对历年来以本部门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清理,严格把关,确保文件合法有效。
四、聚焦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协议管理为基础,以教育与惩诫相结合为原则,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率先探索、创新监管措施,设计出“三函两牌”监管制度,应用到我市医保基金日常监管工作中,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医保定点单位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承诺。2024年,我市医保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090家,发放“三函两牌”3140张,解除定点协议34家,拒付或追回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1亿元,依协议收取违约金2581.89万元。
(二)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及时组织新招录的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4年共9人通过考试。在全省率先开展医保行政执法优秀案件评选活动,邀请市司法局、检察院等部门法制骨干对我局2024年度办结执法案件开展案卷评查,以查促改,并评选出优秀案卷和执法办案能手予以公示,切实提升我市医保领域行政执法办案水平。常态化开展我市医保稽查稽核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医保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能力、稽查稽核方法、DRG支付方式、执法案卷制作、医保智审以及干部廉政警示教育等。切实提升医保基金监管人员的政策水平、履职能力和廉政意识。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制作出台《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指南》执法工具书,包括医保执法文书、案例示范、医保法规等内容,促进我市医保执法人员执法案卷制作规范化。督促指导办案机构及时做好闽执法平台上案件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开展医保大数据筛查分析,及时发现和预警医保基金使用中的潜在风险,探索建立符合泉州实际的大数据筛查分析模型,加强对高风险人群、机构的诚信画像及对欺诈骗保行为的风险识别,提升精准打击力度。制定《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案件审理工作规定》,明确本局及各分局开展的医保稽查案件均纳入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推进医保行政执法工作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全覆盖,全市医保行政执法案件必须经局法制审核人员审核无误后才能提交局案审会审理,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完整、合理、合法。双随机抽查结果和行政执法结果均在市医保局官网和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保障医保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强化执法监管震慑力。
五、聚焦科学规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均遵循民主决策原则,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本年度已召开19次局务会议,8次局长办公会议,5次党组会议;目前我局建立全市医保系统法制员队伍,共18名法制员,外聘法律顾问3名,1名公职律师。
(二)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目录、全流程”分类梳理编制,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基金运行管理、待遇保障、医疗服务价格、稽查稽核、医保业务办理等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发布政策解读13条。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履职尽责。
(三)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制定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指导性文件,召开“对话医保—2024年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交流会”,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六、聚焦法治为民,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一)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全面规范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和市医保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专班,负责协调解决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指导全市医保部门统一政策口径,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进一步畅通局官方网站、局长信箱、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群众信访渠道,完善信访诉求办理机制,妥善、高效处理群众诉求。
(二)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以“医保服务进万家”为抓手,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通过进医院、进社区(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常态化开展医保法规政策宣传,形成具有泉州特色的“医保普法”宣传品牌。二是在微信公众号设立“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专栏”,全市医保部门通过省、市、县三级媒体报道集中宣传月活动71篇,营造医保基金监管全民动员、人人知晓、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三是发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充分利用单位LED屏、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集中播放宣传短片、打击欺诈骗保标语,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全市共分发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折页5.7万份,张贴打击欺诈骗保海报3600余张,悬挂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标语2500余条。四是组织开展医保公众普法活动35场、医保警示教育28场,制作医保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宣传展板30块,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巡展,引导定点医药机构主动学习医保法规政策和医保基金违法违规使用典型案例,自觉履行医保基金使用自我管理主体责任。
七、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医保基金监管难度大。我市参保人数达726.17万人,定点医药机构 3974家(含村卫生所),监管对象点多、线长、面广,且当前欺诈骗保的手法日趋隐蔽,监管难度日趋增大。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一些定点医药机构法治意识薄弱,医保基金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不断变化,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全市医保部门稽查稽核力量已无法满足当前医保基金监管形势需要,医保基金监管难度大。三是普法宣传还存在薄弱环节。普法力度还不够,部分农村地区或老年群体等参保意识不强,一些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法治意识较为淡薄,仍存在侥幸心理。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树立基本医保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准确解读医保法规政策,分阶段、分层次、精细化宣传,形成人人关注医保的良好氛围。依托门户网站开设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专栏,提高社会知晓率。深化“医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广泛开展医保法规政策宣传宣讲。推行执法普法一体化融合工作,执法检查时同步开展医保法律法规政策现场宣讲,提高全民医保法治意识。三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进一步完善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管、社会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医保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同时通过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人员参与学法考试等手段,进一步充实我局执法力量,提升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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