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全面加强
一是坚持科学理论指引。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巡听旁听制度,定期组织学习新颁布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制度,邀请市委党校吴敬南副教授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本年度举办两期全市医保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医保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科黄庆福和郑凡东分别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概要》和《浅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题讲座,邀请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陈鹏腾作《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从行政诉讼谈规范行政执法》专题讲座,将依法行政作为重要课程,全面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二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相关问题,坚持法治建设,与医疗保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召开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法治建设进行部署。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机制。出台《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的通知》,明确普法宣传责任。印发《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县(市、区)医保分局绩效管理考评结果的通报》(泉医保〔2023〕40号)、《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医保〔2023〕111号)、《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医疗保障系统内部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泉医保〔2023〕116号)等文件,明确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运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
二、法治服务保障大局作用充分彰显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数字赋能 医保暖心”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在全省率先推行医保服务站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星级管理制度,评定五星级、四星级医保服务站5家、13家,五星级、四星级医保定点零售药店12家、54家。在全国率先启动面向大陆所有台胞台企的“医保/健保线上服务平台”,并设立“台胞台企医保服务中心(站)”,在全国率先搭建为台胞办理健保核退预审和大陆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双向”服务渠道,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优化台胞台企营商环境。在全省率先在市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立市直老干部医保服务中心,为老干部提供“就近办”医保服务。在全省率先实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源配置调控布局,将1389家药店纳入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实现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推进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跨省定点药店直接结算,健全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现全市村(社区)医保服务覆盖率100%。二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全市参保单位医保专员制度,在全市8.9万家参保单位确定医保专员,进一步提升医保专员对于医保政策法律法规的普法能力。在全省率先创新打造“泉州信用医保”平台,为参保人提供超200亿元的信用医保专项授信支持,已有20家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现“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服务,助力社会信用法治建设。三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严格执行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新闻宣传、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密切关注、及时研判医疗保障领域涉稳安全隐患,根据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按月分析提供的我市医疗保障领域网络舆情,做好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保障日趋完善
聚焦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审议决定等均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专题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对历年来以本部门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清理,共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积极派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培训会,本年度完成本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6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1-11月,全市医保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901家,暂停医保服务2家,解除定点协议1家,拒付或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736.26万元,依协议收取违约金2016.92万元,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2件,行政罚款605.79万元,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1人,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欺诈骗保犯罪线索11条,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持续巩固。获评2022年全省医保基金监管综合评价“优秀”等次。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编印《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指南》执法工具书,进一步促进医保执法案卷制作规范化。组织开展医保行政执法优秀案件评选活动,组织执法人员110余人次参加省、市医保基金监管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和廉政意识;出台《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医保行政执法行为。
五、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稳步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均遵循民主决策原则,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本年度已召开14次局务会议,13次党组会议;目前我局外聘法律顾问3名,2名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干部负责稽查案件审核。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目录、全流程”分类梳理编制,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基金运行管理、待遇保障、医疗服务价格、稽查稽核、医保业务办理等领域信息公开。完成局官方网站标准化、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统一规范页面设计,增加“老年人模式”网页设计和无障碍辅助工具。2023年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条,发布政策解读11条。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履职尽责。
六、社会治理体系能力建设持续深化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印发《泉州市医疗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全面规范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和市医保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专班,负责协调解决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指导全市医保部门统一政策口径,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进一步畅通局官方网站、局长信箱、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群众信访渠道,完善信访诉求办理机制,妥善、高效处理群众诉求。制定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指导性文件,召开“对话医保--2023年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交流会”,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二是全方位开展普法工作。4月份,开展“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标语、举办医保政策知识网络有奖竞答和公开发布医保基金监管宣传短视频、《致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的一封信》《第一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负面清单》、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等方式,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宣传月期间全市共张贴宣传海报4500余张、分发宣传折页17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100余条,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法规政策宣讲45场次、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基金使用警示教育1500余场次,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巡查出动检查人员1500余人次、发放“函、牌”302张、追回违规资金169.64万元。积极派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2023年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暨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颁奖仪式,共同助力宪法宣传。组织医保党员干部到丰泽区清源街道城口社区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宪法、社会保险法、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案例等法律法规。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