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专栏】马某雨骗取医保基金案——全链条打击“回流药”骗保犯罪
时间:2024-04-03 11:28 浏览量:
 基本案情
  2017年1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马某雨多次使用赵某某等11人的社会保障卡,在北京密云世济医院、北京市密云区果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密云鼓楼街道太扬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虚假就医,购买药品,并将部分药品出售给曲某、周某刚(均已判决)等人。马某雨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共44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判处马某雨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赵某某等人将自己的医保凭证借给他人使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赵某某等人被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案例来源:最高法和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国家医保局】

 

  相关法律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二)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三)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温馨提醒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欺诈骗保行为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若您在生活中发现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可以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最高奖励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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