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保监管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自2021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将对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2020年1月1日以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进行检查,重点整治以下“三假”等恶性欺诈骗保行为:
(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的以下行为: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五)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市医保局受理群众监督举报的电话:0595-22860000
举报网址:
https://qzybj.quanzhou.gov.cn/gzcy/tsjb/add_6353.htm
咨询电话:12345社保卡挂失电话:12333邮编:36200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邮箱:qzyb2000@163.com电话:0595-22116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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