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讲你知|我市职工医保全面实施按费用保障
时间:2025-06-20 15:53 浏览量:

  为了增强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我市于2024年4月起,取消职工医保所有门诊特殊病种,实施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改革,参保职工无需额外办理手续,且报销不受病种用药和诊疗项目范围限制,既简化就医流程,医保待遇享受也更加公平可及。

  备注:

  1.上述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指全年累计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报销政策,在市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市域内报销额度的92%报销。

  2.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以及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门诊统筹规定比例支付。

  3.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报销合并为40万元/人·年,其中基本医保段15万元/人·年,大病医保段25万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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