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定点医疗机构诱导拉拢参保人特别是困难群众虚假住院的;
(二)定点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勾结制造虚假住院的;
(三)定点医药机构大量留存参保人医保凭证空刷、套刷医保基金的;
(四)定点医疗机构无资质人员冒名违法开展诊疗活动骗取医保基金的;
(五)定点医疗机构虚构检查检验项目,影像数据与医保结算数据严重不符的;
(六)定点医疗机构伪造参保人就医的检查检验报告、篡改指标参数骗取医保基金的;
(七)定点医疗机构套用模板病历下达虚假医嘱、开具虚假处方、虚假开具药品的;
(八)定点医疗机构“男女不分”“老少不分”违规开具诊疗、检查、药品骗取医保基金的;
(九)定点医疗机构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分解住院、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收费的;
(十)定点医药机构对人证不符情形未履行核验义务,或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十一)定点医药机构进销存严重不符,涉嫌套取或骗取医保基金的;
(十二)定点零售药店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将保健品、生活用品、非医保药品等串换为医保药品的;
(十三)定点零售药店诱导、协助参保人年底“冲顶消费”违规购药或购买非病情需要的药品,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
二、线索举报说明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时间、地点、类别等,举报违法事实有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必要的证据。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违法行为相关线索的,医保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拨打泉州市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0595-22860000;
(二)登录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互动交流”栏目,进入“投诉举报”界面进行举报;
(三)邮寄举报信及相关资料至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四、举报奖励
根据有关规定,医保部门对经查实的欺诈骗保举报线索,将按照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奖励金额,每起举报案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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