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专栏】隐瞒第三方责任人骗取医保基金,违法!
时间:2024-04-26 10:21 浏览量:
 
林某故意隐瞒第三方责任人骗取医保基金
    2022年5月,我省医保部门在开展涉及第三方责任医疗费用排查工作中,发现涉嫌欺诈骗保的问题线索,立即启动调查。
经查,2022年3月20日7时许,赵某某在福州市鼓楼区某巷骑自行车与骑电动车的孙某相撞,造成赵某某受伤,当天傍晚,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事后,赵某某被送往福州市某医院治疗,住院第二日,林某(赵某某丈夫)在明知交警认定结果有第三方责任人情况下,仍在医院医保服务站填报外伤住院报备表时,称妻子系骑自行车摔伤,不存在第三方责任,并签署承诺责任书,违规报销应由第三方责任人孙某承担的医疗费用25004.3 元。
最终,当地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福建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追回被骗取的医保基金25004.3元,并对林某处骗取金额25004.3元的1.1倍罚款。
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就医时,应如实告知医院受伤原因,千万不能谎报受伤原因,隐瞒第三方责任人,违规报销医疗费用,这些属于欺诈骗保行为,需要负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醒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任何人不得侵占。若您在生活中发现欺诈骗保行为,可以向医保部门进行举报,让我们共同守好医保基金!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等渠道,向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1. 电话。各地医保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省本级:0591-88612393

  福州:0591-88609619

  厦门:0592-2859764 (思明区)

  厦门:0592-2859764 (海沧区)

  厦门:0592-2859764 (集美区)

  厦门:0592-2858965 (湖里区)

  厦门:0592-2858965 (同安区)

  厦门:0592-2858965 (翔安区)

  宁德:0593-2880387

  莆田:0594-2308088

  莆田:0594-12345转2

  泉州:0595-22860000

  漳州:0596-2923055

  漳州:0596-2031167

  龙岩:0597-3085108

  龙岩:0597-3303029

  三明:0598-8223123

  三明:0598-8246493

  南平:0599-8850002

  平潭:0591-12345转医保

  2. 写信。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材料邮寄至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或各地医保局。

  3. 通过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局长信箱”栏目在线提交。

  

   来源:福建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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