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在所有县(市、区)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全覆盖开展创建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活动,其中丰泽区、泉港区、石狮市、德化县作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样板县开展创建活动。
创建时间
2021年7月,泉州市被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为福建省创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
2021年8月,泉州市被国家医疗保障局确认为福建省创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
2021年12月,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认丰泽区、泉港区、石狮市、德化县创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样板县。
创建周期
从2021年起至2022年底开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创建目标
(一)提高“两病”健康管理率。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两病”筛查率、规范化管理率,提高“两病”患者健康教育率、知晓率和合理用药率。
(二)扩大用药保障覆盖面。纳入“两病”规范化管理人员全部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不漏一人、应享尽享。
(三)提高“两病”待遇水平。完善医保门诊待遇政策,“两病”普通门诊用药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50%以上;特殊门诊用药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基层医疗机构不低于60%。
(四)加强药品配送和使用。根据临床需要,优先使用国家、省级组织集中采购药品,保障“两病”患者治疗用药。
创建途径
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示范城市活动、完善示范内容、开展总结评估推广。
创建意义
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增强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能力,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提高群众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健康意识,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创建标准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健康促进管理、扩大用药保障覆盖面、完善保障政策、加强药品配备和使用、加强基金监管和强化慢病管理等六个方面创建工作。
创建方法
按照市医保局 、市卫健委关于泉州市创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具体措施,实施“1235”工作法,扎实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1”即确定一个目标。
“2”即强化两个支撑。一是强化卫技人才支撑。二是强化专家顾问支撑。
“3”即建立三个机制。一是建立台帐管理机制。二是建立规范管理机制。三是建立监测评估机制。
“5”即落实五项保障。一是加强健康知识宣传。二是加强患者用药保障。三是加强医防融合工作。四是加强医疗保障服务。五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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