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没有使用
社保卡结算的医疗费用,
能补报销吗?
一般情况,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未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若参保人员因系统停机、急救等原因未能即时刷卡结算的,可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再携带社保卡、发票、清单、病历(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特别提醒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今年医保信息平台要在全国落地应用,我省从9月底至11月在各地陆续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新旧信息平台切换期间,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的医疗费用,可持社保卡、有效医疗收费票据、清单、病历(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吃一堑,长一智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看病就医再也不怕忘带社保卡
什么是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统一生成,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
拥有医保电子凭证
意味着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无需再携带实体卡,
刷一刷医保电子凭证轻松结算!
不管是挂号、看病、买药,
还是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
一张电子凭证,办理所有医保业务!
标准全国统一,还能跨省使用!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以闽政通APP为例,在首页底部点击【我的】→【五险一金】→【医保】→【激活电子凭证】。
点击【同意协议并激活】,进行人脸识别,并按提示操作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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