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四个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举报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定点医疗机构
一是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二是通过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三是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四是聚敛参保人医保卡,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五是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保。
六是伪造篡改CT、X线、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检查报告骗保。
七是通过编造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项目骗保。
八是通过伪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耗材进销存记录,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保。
九是将自费整形美容类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收费骗保。
十是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十一是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十二是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
一是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二是与医药企业勾结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三是通过互联网医院,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保。
四是聚敛参保人医保卡,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五是将食品、保健品、日用品、化妆品等串换为药品骗保。
六是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凭证骗保。
七是组织前往其他单位、企业,诱导员工虚假购药骗保。
八是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倒卖“回流药”骗保。
九是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
十是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
十一是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十二是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职业骗保人
一是“黑中介”拉拢、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二是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回流药”骗保。
三是组织或参与空刷套刷医保基金,或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等。
四是组织或参与伪造处方、发票单据,伪造、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病历资料骗保。
五是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
六是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线索举报方式
1.拨打泉州市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0595-22860000;
2.登录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互动交流”栏目,进入“投诉举报”界面进行举报;
3.邮寄举报信及相关资料至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三、举报奖励
市医疗保障局将对举报人信息和相关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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