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永春分局拟于4月1日启动“医保文化一条街”创建活动,并于文化街落成后择日开展基金监管宣传月启动仪式,现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该启动仪式的策划执行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明细详见附件1。
二、采购项目预算
预算控制在10万元内。
三、申报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供应商应具有本次询价采购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价格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报价单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有关事项
申报单位请填写报价单(附件2)并加盖公章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5年3月31日(周一)10:30前送达或邮寄至泉州市永春县鹏源街161号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永春分局五楼综合股。我局采购小组将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比选,确定成交供应商。
联系人:林玉钗,郑宇晴
电话:0595-23806166,0595-23871612
附件:1.“医保文化一条街”创建活动暨基金监管宣传月启动仪式项目明细
2.报价单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永春分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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