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5日至4月12日,市审计局对我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共发现问题15个,提出3条审计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在收到《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报告》(泉审农报〔2024〕2号)后,第一时间召开班子成员碰头会研究整改思路,紧接着召开局务会,在会上对整改期限、协作配合、跟踪调度等事项提出详细要求,随后召开整改工作协调会,印发《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泉医保函〔2024〕64号),要求各相关科室(单位)不折不扣抓好整改。截至2024年12月2日,我局已整改问题13个,剩余2个问题为分阶段整改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一、立行立改类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
1.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市医保中心已制定出台《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印发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泉医保中心〔2024〕31号),加强采购预算编制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未按要求落实资金绩效管理问题。市医保中心已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的要求,做好相关预算资金的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并加强结果运用,提高转移支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问题。市医保中心于5月23日将医疗保障能力示范工作专项资金截至2023年末结余结转资金上缴市财政,于5月28日将特殊人群医疗费——困难人群临时医疗救助费2023年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上缴市财政,同时加强财政资金财务管理,主动开展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2.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医保中心在审计期间,已清理退回有关人员多报销的差旅费1725元,并举一反三,梳理自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规范经费支出审核。
3.部分往来款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市医保中心已退还经办服务履约金、2019—2021年度基本医保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保险承办项目等履约保证金。
4.未按要求建立项目库,验收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市医保局印发《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库的通知》,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均已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实施项目动态管理。二是经市医保中心核实,已采购的123台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实际实现功能25项,与合同约定相符。已与供应商协调将6项基础功能列入验收报告,出台《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印发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泉医保中心〔2024〕31号),明确履约验收要求,进一步规范验收流程。
(三)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监督情况方面
1.采购管理制度有待完善问题。市医保局印发《关于修订<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单位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泉医保〔2024〕 81号),完善采购信息公开、合同签订、档案管理等方面规定。市医保中心出台《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印发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泉医保中心〔2024〕31号),明确采购流程,加强采购内控管理。
2.固定资产制度建设存在短板问题。市医保局印发《关于修订<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泉医保〔2024〕80号),市医保中心印发《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泉医保中心〔2024〕33号),强化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内部监督,进一步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流程清晰、操作规范、手续齐全、责任可查。
3.未按上级要求制定专项资金管理措施问题。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泉州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管理实施办法》(泉医保〔2024〕55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省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未按要求落实行业组织监管问题。市医保局于2024年4月19日对局业务主管各社会组织(2家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财务、人事管理、按章程开展活动等事项进行检查,出具反馈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运行。做好局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年检的前置审核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
(四)资产配置管理方面
1.资产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医保局已开展全市医保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形成资产清查报告及清查报表。今后将加强对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形成工作报告。市医保局印发《关于修订<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泉医保〔2024〕80号),市医保中心印发《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泉医保中心〔2024〕33号),进一步明确资产处置操作规程,确保流程清晰、操作规范、手续齐全、责任可查。
(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
1.管理制度存在漏洞问题。印发《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医疗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泉医保〔2024〕66号),对我局医疗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明确局医疗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网络安全、信息化和数据管理等具体工作,其中局机关及各分局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
2.网络安全技术人员未指定政府部门专人负责问题。市医保局已明确办公室在编人员为我局网络安全技术人员。
二、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整改工作安排及整改进展情况
1.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问题。一是出台《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困难参保人临时性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医保规〔2024〕6号),明确特殊人群医疗费拨付使用流程,规范决算编报,确保真实准确反映收支情况。二是出台《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印发泉州市特殊人群医疗费补助资金拨付核算流程的通知》(泉医保中心〔2024〕34号),规范特殊人群医疗费补助资金核算拨付。三是市医保中心于5月30日将基金户特殊人群医疗费(临时性医疗救助资金转入经费户,并由经费户支付清算特殊人群医疗费(临时性医疗救助资金)相关业务。
2.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市医保局2024年经常性业务费预算按10%幅度压减下达。局领导召开会议,对2024年度项目预算执行工作进行调度部署,要求各科室(分局)加强项目预算精细化管理,细化项目实施计划,抓好项目进度,切实提高2024年度项目预算执行率。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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