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2021年第三批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时间:2022-02-2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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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泉医保〔2021〕8号)要求,2021年第三批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签约的“鲤城博恩口腔门诊部”等11家医疗机构和“泉州市鲤城区彩虹药业有限公司”等96家零售药店已完成“提交申请材料、基础信息核查、专家综合评估”等程序,现将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2月22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申报条件或其他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地址: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联系电话:0595-22116806
传真:0595-22115445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公示对象信息
一、医疗机构名单
二、零售药店名单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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