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主席令第35号
4.受理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5.审批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6.申请条件:符合享申领条件的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未能联网结算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申请计划生育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7.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
8.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拨付)
9.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10.办理形式:(1)现场办理(2)邮寄办理(3)网上办理(4)福建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厅(5)闽政通APP
11.审查标准: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2.年检要求:无
13.结果名称:无
14.收费标准:无
15.收费依据:无
16.网上支付:无
17.物流快递:不支持
18.通办范围:全城通办
19.预约办理:现场预约
20.投诉电话:0595-22116881(中心)
21.咨询渠道:0595-12345转1
22.服务大厅时间和地址: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泉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22-25号医保窗口
23.乘车路线:公交路线:1、8、14、30、34、39、44、60、61、X3、K1、K7、K8、K508、K606、K607等16条公交线路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其中K1路、K8路、K606路、X3路、14路、39路公交在“府东路北段”站点下车即可直达位于东海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公交线路到达就近站点再步行至服务中心。
24.注意事项:无
(5))银行账户信息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