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生育医疗费支付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主席令第35号
4.受理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5.审批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6.申请条件:符合申领条件的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申请生育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7.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
(6)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承诺书
8.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拨付)
9.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10.办理形式:(1)现场办理(2)邮寄办理(3)网上办理(4)福建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厅(5)闽政通APP
11.审查标准: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2.年检要求:无
13.结果名称:无
14.收费标准:无
15.收费依据:无
16.网上支付:无
17.物流快递:不支持
18.通办范围:全城通办
19.预约办理:现场预约
20.投诉电话:0595-22116881(中心)
21.咨询渠道:0595-12345转1
22.服务大厅时间和地址: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泉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22-25号医保窗口
23.乘车路线:公交路线:1、8、14、30、34、39、44、60、61、X3、K1、K7、K8、K508、K606、K607等16条公交线路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其中K1路、K8路、K606路、X3路、14路、39路公交在“府东路北段”站点下车即可直达位于东海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公交线路到达就近站点再步行至服务中心。
24.注意事项:无
说明:非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无需提供《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承诺书》。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