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门诊费用报销和住院费用报销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主席令第35号、国医保电〔2018〕14号
4.受理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5.审批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6.申请条件: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参保人员提交的非即时结算的医疗费用。
7.申请材料:
(1)费用报销申请表
(2)医疗费用有效收费票据(含电子票据)
(3)医疗费用清单(含电子清单)
(4)住院报销需提供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门诊报销需提供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
说明:如参保人为外伤性患者,需提供已外伤认定的《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外伤认定审核表》,如有第三方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第三方意外伤害的应填写《承诺书》;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8.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拨付)
9.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10.办理形式:(1)现场办理(2)邮寄办理(3)网上办理(4)闽政通APP
11.审查标准: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2.年检要求:无
13.结果名称:无
14.收费标准:无
15.收费依据:无
16.网上支付:无
17.物流快递:不支持
18.通办范围:全城通办
19.预约办理:现场预约
20.投诉电话:0595-22116881(中心)
21.咨询渠道:0595-12345转1
22.服务大厅时间和地址: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泉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22-25号医保窗口
23.乘车路线:公交路线:1、8、14、30、34、39、44、60、61、X3、K1、K7、K8、K508、K606、K607等16条公交线路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其中K1路、K8路、K606路、X3路、14路、39路公交在“府东路北段”站点下车即可直达位于东海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公交线路到达就近站点再步行至服务中心。
24.注意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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