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200-2025-00094
    • 备注/文号:泉医保〔2025〕7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30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6-30 16:51

    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

      现将《泉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以及《2025年度泉州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泉效综〔2025〕3号)要求,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泉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和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接续实施“抓项目、促发展”系列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要求,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强化效能意识,全面履行医疗保障职能,助力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泉州实践贡献医保力量。

      二、考评对象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三、考评指标

      绩效管理目标分为职能工作目标和行政能力目标。

      (一)职能工作目标(70分)

      由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动态工作目标三部分组成。参照市委、市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和实际,进一步细化为16个一级指标和38个二级指标。

      1.重点工作目标,设14个一级指标34个二级指标。主要包括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的任务分工、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优化营商环境、省对市考核指标等重点工作。

      2.常规工作目标,设2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主要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等年度常规目标。

      3.动态工作目标,绩效方案印发后,发生的突发应急事件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等工作,但不得与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交叉重叠。

      (二)行政能力目标(20分)

      包括从严治党、依法履职、机关效能等方面的内容。

      (三)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平安建设成效、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10分)

      包括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目标方案。对机关全体干部进行动员部署,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2025年市医保局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呈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定,报市人社局批复。

      (二)组织实施和监控。定期对照任务要求进行自查评估,抓好绩效目标进展情况督查督办。2025年12月前完成绩效目标自评。

      (三)绩效总结和评估。按照考核工作,统一安排,及时完成自我考核工作,形成年度绩效总结报告,并接受市直政府绩效办验收评估。

      (四)推进整改提升。根据对我局绩效目标评估的反馈情况,及时召开本局绩效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对反馈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公众评议结果及察访情况认真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努力提升工作绩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绩效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做好统筹规划,定期听取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对重要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高质量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局绩效办要发挥对绩效评估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作用,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科室(单位)第一责任人,要把绩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尽快作出具体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分工合作。各科室(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齐心协力、密切配合,逐条逐项梳理分析绩效指标,密切关注各项绩效指标数据的采集、跟踪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努力创造条件激励加分,争取超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三)加强督促落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以严谨细致、务实求效的作风认真把关所提供的材料,杜绝弄虚作假。局绩效办要对绩效考评指标完成情况跟踪统计,建立台账,对工作不负责任,出现严重失误以及弄虚作假等现象的,视情予以效能告诫或依规给予行政处分。

     

      附件:2025年度泉州市医疗保障局绩效目标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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