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200-2022-00113
- 备注/文号:泉医保〔2022〕1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30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
调整部分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2-10-10 09:23
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闽医保〔2022〕10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局将本文件精神通知到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请市医保中心及时做好相关产品医保支付标准调整,确保政策落实衔接到位。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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